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| 索引号 | 2021110764340 | 发文字号 | 陕减〔2021〕7号 | ||
| 发布机构 | 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| 发文时间 | 2021-11-03 | 公文时效 | 有效 | 
| 名称 |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| ||||
| 主题分类 | 救灾和物资保障 | 关键词 | 省级自然灾害救助,Ⅲ级,应急响应 | |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减灾委,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:
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决定于11月3日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。请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,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后续工作。
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
2021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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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8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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